Quality Control and Evaluation Center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精神,按照《关于建立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桂教高教〔2015〕48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新设本科专业 2023 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桂教高教〔2023〕3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新设本科专业2023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下一条:关于招聘 2023 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通知
上一条: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和第四批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